人有两种吃法
2002年12月15日《乐清日报》一篇《远古“食人之风”探秘》的文章。虽不能排除用骇人听闻的标题来激活已对新闻麻木的看客,但也是一条有价值的线索。文章说:首都(北京)猿人的头盖骨后脑部位最容易致命薄弱的地方,有被同类敲击过的痕迹可见,先吸取同类的脑髓,再啖其肢体肌肉部分(以专家的行话)。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魏敦瑞发表《中国猿人是否同类残食》一文,接着又出版了《中国猿人头骨》。在这些论著中,他对首都猿人有食同类的考证和推测。
(一)猿人的肢骨、躯干骨的数量要比头骨多。可首都猿人相反,代表四十多个个体的首都猿人的肢骨只有上臂骨三件,锁骨一件,大腿骨七件,小腿骨一件,而头盖骨有十四件,面部骨有六件,下颌骨有十五件,牙齿有一百六十六颗;
(二)二万多平方米的遗址中,许多地点不见人的化石与使用过的石器,它们很少共存;
(三)首都猿人头盖骨有明显被器物敲打过的痕迹,有凹陷和压碎的迹象。
1921年在辽宁锦西沙锅屯洞穴遗址中,发现四十多个个体头骨、躯干骨,骨头作零散状,骨头并有裂缝。专家由此认为,这是当时存在食人习俗的表征。在1976年广西桂林甑皮岩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中,曾经出土人类头骨十四个,其中至少有四个以上有人工打击的痕迹。经专家考证后指出,这种痕迹确是用某种尖状器猛力打击所致。是具有食人风俗的最早遗存。人类学家贾兰坡教授在1983年说,“前几年,我到浙江省余姚市参观距今7000多年的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,在陶罐里发现有鱼和小孩的骸骨;而且是被煮过的。我还拿出一块人的臂骨看了看,是出生不久的小孩,大概共发现过三例。这不用‘人吃人’是解释不通的。”吃的是死人还是活的杀了吃?因我什么都“不是,”所以表示缄默。
阿鲁《狂人日记》满眼都是吃人,云:“易牙蒸了他儿子,给桀纣吃,还是一直从前的事。谁晓得盘古开辟开地以后,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;从易牙的儿子,一直吃到徐锡林;人徐锡林,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。”还说:“自己想吃人,又怕被人吃了,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,面面相觑。……”他不像兄弟那样有“吃人”的引证——当然;是很有“礼”的软吃。假如旧的一套吃人的方法行不通了,新的照常要吃,你要反对他们,他们是代表“人民”的,名正言顺吃得你“哑口无言。”其实比旧的礼教还要直接和方便。谚语云:“东山老虎吃人,西山老虎也吃人。”
仔细琢磨,人生来被人吃的。杀人属于硬吃,杀人不出血属于软吃,只是吃法不同;反正“软硬”要吃。几年前,据官方报道,34个公民当中就要养一个公务人员,34个人身上拔一羽,如九牛拔一毛,不会伤脾胃的。乡镇干部、开发商、同土地管理者,联手将农民的土地贱价卖掉,从中牟利,无疑于“坐地分赃,”不仅吃了这一代农人,连同子孙也一起吃掉!软吃比硬吃更厉害,如蚂蟥咬人,先让你麻醉,血抽干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!幼时读语文书《包身工》便是软吃的一个例子。旧社会的场景未曾见着,如今老板不惜用铁链脚镣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的报道,触目惊心,又目不暇接,远的不敢说真,乡里什么“字”的蚊香厂,曾经发生过以集体卧轨的方式,来寻求政府的保护和帮助。进行的是奥斯汀集中营的管理方式,将所有外地的劳工封闭在工厂内部,自己印发货币流通,吃饭、剃头、购物等等必然在厂区范围内消费。不服管教或管教无效者,吊起来进行拷打,施以酷刑,死了就埋在工厂的里面。终于发生集体逃跑事件,造成浙赣线铁路一度中断,并惊动中央一级,出动大量军警力量,一个个将其逮上大卡车,作遣返处理。相比之下,夏衍的《包身工》小巫见大巫。现在“各人自扫门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。”听说哪个大学有个教授向中宣部宣战,多管闲事多吃屁,如《红楼梦》里的焦大嘴里塞马粪,驱逐出境。谁还会敢把别人的死尸抬到自屋里来呢!